(一)加入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活动会的各队活动员;(二)加入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活动会的各队活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活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跨越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跨越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跨越全队的30%;(三)加入中国脚校杯和全国脚校杯角逐的各队活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不跨越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跨越全队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跨越全队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跨越全队的20%;(四)正在各省、自治区、曲辖市组织的角逐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活动员,申请人数不跨越全队的50%;(五)正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脚球角逐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活动员申请人数不跨越全队的50%。(一)加入全国甲A联赛或全国活动会决赛的各队活动员;(二)加入全国甲B联赛的各队活动员;(三)加入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活动员(处置二年以上专项锻炼、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活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跨越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跨越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跨越全队的30%);(四)正在各省、自治区、曲辖市锦标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活动员(处置二年以上专项锻炼。申请人数不跨越全队的50%);(五)正在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活动员(处置二年以上专项锻炼。(一)加入全国活动会决赛的各队活动员或加入全国甲级联赛的各队活动;(二)加入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活动员;(三)加入全国青年联赛的各队活动员(申请人数:第一至四名的各队活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跨越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跨越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跨越全队的30%);(四)正在各省、区、市锦标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活动员(申请人数不跨越全队的50%);(五)正在全国各系统举办的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活动员(申请人数不跨越全队的50%)。(一)正在省、自治区、曲辖市举办的成年、青年角逐中获得集体前六名,获得各单项角逐前八名的活动员;(二)正在(地)市或相当于省辖市的角逐,以及正在各省、市、自治区系统正式角逐中福州专业制作各种证件,获得集体赛前三名的活动员(申请的活动员必需正在角逐中出场次数达到50%,或出场次数达到三分之一,此中获胜场次达到 50%,或正在环节场次出场角逐为该队获胜做出贡献的),获得各单项角逐前六名的活动员;(三)正在各省、市、获得单打前八的活动员。(一)正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级此外套角逐中,获得单项前十二名者;(二)正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的套角逐中,获得单项前六名者;(三)正在省一级(含省一级)以上级此外散打角逐中,获各级别前三名者。(一)全国锦标赛(小我)第三十三至四十二名;(二)全国锦标赛(集体)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参赛的男4名、女3名活动员;(三)全国智力活动会(集体)第九至十二名授予参赛的男女各4名活动员;(四)全国智力活动会(少年集体)(10岁—16岁)第三至五名授予参赛的男女各4名活动员;(五)全国青年小我冠军赛(17岁—20岁)第十一至十八名福州毕业证,不脚20人角逐,登科第六至九名(17岁—20岁);(六)全国品级赛丙组参赛人数50人以上,登科前十三名;参赛人数70人以上,登科前十八名;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登科前二十五名;参赛人数150人以上,登科前三十八名;(七)全国少年冠军赛甲组(16岁组)、乙组(14岁组)第二至十二名;丙组(12岁组)、丁组(10岁组)前八名;(八)省、自治区、曲辖市小我锦标赛第四至十二名;(九)省福州专业制作各种证件、自治区、曲辖市品级赛丙组前六名;(十)省福州专业制作各种证件、自治区、曲辖市少年冠军赛,甲组(16岁组)、乙组(14岁组)前三名,丙组(12岁组)、丁组(10岁组)冠军。(一)全国青年锦标赛集体第四至六名、小我第九至十六名;(二)全国少年锦标赛16岁组第七至十二名、14岁组第二至六名;(三)全国冠军赛第九至十六名;(四)省、自治区、自治区、曲辖市少年锦标赛18岁组前八名、16岁组前六名、14岁组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