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相关证明:因病申请缓考的,须持校病院或校病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病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大夫诊断书、需由相关部分出具证明材料,并由单元担任人签字确认;因特殊的不成抗力的缘由而不克不及加入测验的,须由学院确认学生证在哪办理,并供给学校证明。3、缓考手续应正在测验前三天打点完毕, 因突发事务等特殊事务缘由不克不及提前打点的,必需正在测验前给所正在学院讲授办公室福州证件制作。